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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会计》考点:建造合同收入。本考点属于《会计》第十一章的内容。
【内容导航】
1.合同收入的确认
2.合同损失的确认
3.建造合同的主要账务处理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熟练掌握本考点。
【主要考点】建造合同收入
(1)合同收入的确认:包括合同中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完工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收入。
(2)合同损失的确认:
①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企业应根据完工百分比法在资产负债表日确认合同收入和合同费用。
②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如果建造合同的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
A.合同成本能够收回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加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B.合同成本不能够收回的,应在其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合同收入。
3.建造合同的主要账务处理:
①确认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
借: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贷:原材料等
②确认已结算合同价款:
借:应收账款
贷:工程结算
③确认实收价款: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④确认同收入、成本、毛利——完工百分比法:
借:主营业务成本
工程施工——合同毛利(或贷记,表示损失)
贷:主营业务收入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计提损失准备(针对没有完工的部分)
计提准备的金额=(成本-收入)(1-完工进度)
借:资产减值损失
贷:存货跌价准备
⑤工程完工,对冲“工程结算”和“工程施工”账户
借:工程结算
贷:工程施工——合同成本
——合同毛利
☆已提取的损失准备冲减合同费用:
借:存货跌价准备
贷:主营业务成本
期末将“工程施工”和“工程结算”对冲,“工程施工”的期末借方余额,反映企业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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