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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5/08/06 15:15:07 字体:

  我们一起来学习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国际税收征管协作。本考点属于《税法》第十二章的内容。

  知识点:国际税收征管协作

  2013年8月27日,中国签署《多边税收征管互助公约》,成为该公约的第56个签约方,G20成员至此已全部加入这一公约。

  一、情报交换

  1.情报交换的类型包括专项情报交换、自动情报交换、自发情报交换以及同期税务检査、授权代表访问和行业范围情报交换等。

  2.情报交换应在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以后进行,税收情报涉及的事项可以溯及税收协定生效并执行之前。

  我国情报交换通过国家税务总局进行。

  二、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

  美国《海外账户税收遵从法案》(简称FATCA),其主要目的是追查全球范围内美国富人的逃避缴纳税款行为。

  属美国国内法,但适用范围远远超出美国。美国公布以政府间合作方式实施FATCA的两种协议模式:

  模式一:通过政府开展信息交换,包括互惠型和非互惠型两种子模式;

  模式二:金融机构直接向美国税务机关报送信息。

  2014年6月,中国按照模式一中的互惠型子模式与美国签订政府间协议。

  相关链接:2015年注册会计师《税法》第十二章主要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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