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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委员会关于加强行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京会协党〔2018〕48号),加大行业人才培养力度,鼓励广大从业人员积极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我会决定对通过注册会计师考试的执业机构员工进行奖励。北京直接奖励2500元现金!快来看!
一、奖励条件
奖励人员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北京地区参加2018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综合阶段职业能力综合测试,取得全科合格证书,并在北京地区申请成为执业注册会计师。
2.截至2019年12月15日,在北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
二、奖励领取
2.由会计师事务所统一办理(奖励人员名单见附件1),如名单中涉及的人员已离职请与我会注册部联系。
3.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19年12月20日前将确认的《事务所奖励发放相关银行信息确认表》(见附件2)交至我会财务部。我会将根据会计师事务所提交的银行信息,在3个工作日内将奖励金额发放至奖励人员所在单位。
4.会计师事务所应于2020年3月31日前将填写完成的《注册会计师奖励领取表》(见附件3)及按奖励金额出具的收据提交至我会注册部。
三、其他事项
1.会计师事务所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奖励领取,视为自动放弃。
2.对在奖励工作中存在徇私舞弊、弄虚作假、不按规定办理的单位和个人,取消奖励资格。如已领取奖励,一并追缴。点击查看政策原文>>
注册部联系电话: 88221022 88221077
财务部联系电话: 88221028
附件:
1.事务所奖励发放相关银行信息确认表
2.注册会计师奖励领取表
说明:以上信息均来自政府官网,相关优惠政策持续更新!因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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