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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生们!注会考试不要慌,老师帮你来镇魂!考前镇魂系列:PICK属于你的《经济法》答题姿势,王妍荔老师2020年9月30日17:00-18:00的直播你看了吗?【点击查看直播回放>>】主要内容如下
综合题点睛
重点提示
第三章 物权法律制度
【物权法】 同一物上存在多个担保物权
留置——登记的抵押 / 质押——没有登记的抵押
(按时间先后)
如张三的电脑抵押给甲没有登记,抵押给乙登记了,然后质押给丙,丙拿去修理,未付修理费被丁留置。顺位:
丁——乙——丙——甲
【物权法】善意取得★★★(强调两点)
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1)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2)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合同价格合理,不要求支付完毕)
(3)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 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
【注意】机动交通工具交付即可善意取得。(不以登记为要件)
第四章 合同法律制度
【合同法】工程款优先权
【合同法】惩罚性赔偿
【注意】《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20修订)
【总结】退1赔3,或者退1赔500(关键看价款的3倍够不够500)
第六章 公司法律制度
【公司法】增资优先认缴权★★★
续表:增资优先认缴权的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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