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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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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考试临近!很多考生开始慌了。题没做多少,课也没看完,现在要怎么学才能有机会通过注会呢!小编告诉你,现在突击注会你要学到点子上!有目的的去学习,按照题型分布、重点章节去学习!才能快速备考!
注会经济法共12章,针对考试,单选题基本上是章章有题,近几年单选题偏重文字描述性的题目,经常是对教材规定的直接考查,针对考试客观题有哪些常考点呢?
通过对上述图表的情况分析,命题者在选择客观题的考点方面有“私心”,明显的偏向第5、6、12章,这三章考核的客观题均在5题以上,占客观题将近半壁江山。另外第10章、第11章客观题考核题量也呈现稳定态势,占客观题总题量的1/3左右。与此相反,重要程度在第一梯队中的第4、7、8、9章在客观题中有点轻描淡写,因为它们的重笔在主观题上。 |
从近几年的案例分析题来看,主观题的命题范围趋于稳定。主观题的命题范围主要围绕第8章破产法(10分)、第9章票据法(10分)、第3+4章:物权法与合同法(17分)、第6+7章:公司法和证券法(18分)的内容展开。其中破产法和票据法均为单独命题,不跨章节。而剩余两道大题喜欢跨章节命题,具有一定的综合性,偶尔会涉及第二章民事法律行为或代理的相关内容。而且案例题是针对法律规定进行考查,不涉及计算。 |
(1)物权法 善意取得制度、抵押权的设立、抵押物的物上代位、抵押与租赁、抵押权的实现在案例题中多有体现。 (2)合同法 合同法案例题经常以一个分则中具体合同为主线进行展开,主要包括:建设工程合同、融资租赁合同、租赁合同、买卖合同、借款合同,再结合合同法总则中的保证制度、抗辩权、定金、合同的解除、违约责任进行考查。 (3)公司法 法人权利能力限制、股东权利、股东诉讼、股东会与董事会决议制度、股份转让、股份公司董事会决议,经常穿插在证券法的案例题中进行考查。 (4)证券法 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优先股制度、公司债券的发行、重大违法行为强制退市制度、上市公司收购(要约收购、间接收购、协议收购)、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内幕交易、短线交易、虚假陈述行为及其法律责任是案例题中的常考点。 (5)破产法 破产原因、破产申请的受理、执行案件的移送破产审查、管理人的资格与报酬、债务人财产的范围、债务人财产的收回、破产撤销权、一般取回权、破产债权申报规则、破产债权的确认、重整制度、别除权是案例题中的常考点。 (6)票据法 票据权利的善意取得、票据原因关系对票据行为效力的影响、票据伪造、票据抗辩、汇票的背书、汇票的保证、票据的追索权这些考点经常在案例题中重复考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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