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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注册会计师大纲何时发布?预计将于2月底发布。大纲发布后,基础阶段3月就即将全面开课,预习阶段的课程小伙伴们要加紧学习啦!今天杨军老师为大家带来了税法要素——环境保护税法的讲解,一起来看看吧!
环境保护税法
1.纳税人:中国领域和管辖的其他海域,直接向环境排放应税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
(4)噪声:目前只包括工业噪音。
3.税额计算:
应税 大气污染物 | 1.计税依据: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注1】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注2】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前三项污染物征收。(当量排序取前三) 2.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 |
应税水污染物 | 1.计税依据:污染物排放量折合的污染当量数 【注1】污染当量数=该污染物的排放量÷该污染物的污染当量值 【注2】区分第一类和其他类,按污染当量数从大到小排序,对第一类按前五项征收,对其他类按前三项征收。(当量排序一类前五其他前三) 2. 应纳税额:一般水污染物(包括第一类水污染物和第二类水污染物):应纳税额=污染当量数×具体适用税额(其他略) |
应税固体废物 | 1.计税依据:固体废物的排放量 2.应纳税额=固废物排放量×具体适用税额=(当期固体废物的产生量-当期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量-当期固体废物的贮存量-当期固体废物的处置量)×适用税额 |
应税噪声 | 1.计税依据: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确定 2.应纳税额=超过国家规定标准的分贝数对应的具体适用税额。(按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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