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会议的召集通知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 召集债权人会议的目的和议程:明确召开会议的目的是为了讨论特定的事项,例如债务重组、债务清算等,并列出具体的议程内容。
2. 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明确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和方式,例如具体的日期、时间、地点以及线下或线上的会议方式。
3. 出席资格和权益:说明哪些债权人有权出席会议,并说明每个债权人的权益和投票权。
4. 参会登记和委托代理:要求债权人提前进行参会登记,并说明是否可以委托代理人代表出席会议。
5. 相关文件和信息:提供与会议议题相关的文件和信息,例如债务重组计划、债务清算方案等。
6. 投票方式和程序:说明债权人在会议上如何行使投票权,并说明投票的方式和程序。
7. 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和执行方式:说明会议决议的生效条件,例如需要达到特定的投票比例或债权人的同意等,并说明决议的执行方式。
8. 其他事项:如有其他需要补充说明的事项,可以在通知中进行说明。
召集通知应当以书面形式发送给债权人,并确保通知内容清晰明确,以便债权人能够充分了解会议的目的和议程,并做出相应的准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