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计量需要进行定期复核。根据IFRS 5《非流动资产处置与中止经营》,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是指企业决定出售的非流动资产,且符合以下条件:已经被公开宣布出售,已经开始主动寻找买家,出售预计在一年内完成。
根据IFRS的规定,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应当以较低的成本或公允价值计量,并且在每个财务报告期末进行定期复核。如果公允价值无法可靠确定,那么资产应当以成本计量减去累计折旧和减值损失。
定期复核的目的是确保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计量符合IFRS的要求,以及反映出资产在报告期内的变动情况。复核的结果可能导致资产的计量发生变化,包括调整公允价值或成本计量。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在复核期间发现非流动资产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那么应当进行减值测试,以确定是否需要计提减值损失。
总之,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的计量需要进行定期复核,以确保其计量符合IFRS的要求,并及时反映资产的变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