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计量有以下几个步骤:
1. 初始计量: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在确认为待售时,应以公允价值减去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进行初始计量。
2. 估计公允价值: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公允价值应根据市场条件和可获得的相关信息进行估计。常用的估值方法包括市场比较法、收益法和成本法。
3. 减值测试: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在每个会计期间结束时,都需要进行减值测试。如果其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进行减值准备的计提。
4. 减值准备:如果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就需要计提减值准备。减值准备的金额应该是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
5. 重新计量:如果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公允价值发生变化,应根据新的公允价值重新计量,并相应地调整减值准备的金额。
需要注意的是,持有待售的处置组在确认为待售后,不再按照成本模式进行会计处理,而是按照公允价值模式进行计量。同时,在处置组被处置或不再被持有之前,其应继续按照持有待售的处置组的会计政策进行会计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