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存的证据力是指在审计过程中,审计员对客户提供的文件、记录和其他信息的可靠性和有效性进行评估。评估提存的证据力通常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 独立性和客观性:审计员需要评估提供证据的来源是否独立于被审计实体,以及提供证据的人员是否具有客观性和可靠性。
2. 内部控制:审计员需要考虑被审计实体的内部控制制度,以确定提供的证据是否受到有效的内部控制的保护。
3. 可验证性:提供的证据应当是可以被验证和核实的,例如银行对账单、合同、发票等。
4. 完整性和准确性:审计员需要评估提供的证据是否完整和准确,是否涵盖了审计对象的所有重要方面。
5. 可信度和可靠性:审计员需要评估提供证据的来源的信誉和可靠性,以确定证据的可信度。
6. 时效性:审计员需要评估提供的证据是否及时,是否反映了审计对象的真实情况。
评估提存的证据力需要审计员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以确定证据的可信度和有效性,从而为审计工作提供可靠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