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考生告知书
各位考生:
为有效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保证广大考生和考试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确保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顺利实施,根据国家及省疫情防控要求制定本告知书。请广大考生认真阅读,并遵照执行。
一、考前准备
(一)考生须在考前10天(8月16日前),通过微信或支付宝小程序“冀时办”申领“河北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自觉如实进行考前10天健康监测和健康状况申报。考前自我监测中发现“河北健康码”为黄码或红码的,应及时查明原因(考生可拨打“河北健康码”中“服务说明”公布的咨询电话),并按相关要求执行。
请考生根据自己参加考试时间合理安排核酸检测时间,以免影响参加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请提前自行打印,每场考试1份。
(二)考生在备考期间,要做好自我防护,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不前往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不出国(境);不参加聚集性活动,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应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人员接触,注意加强途中防护如优先采取步行、自行车、私家车等出行方式,乘坐公共交通时应戴医用口罩,与他人保持合理间距,途中尽量避免用手触摸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物品,及时洗手或使用免洗消毒液。避免出现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确保考试时身体状况良好。
(三)所有考生须持每场考试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纸质报告、电子报告均可,时间计算以核酸采样时间为准,下同)且河北健康码、行程码均为绿码及现场体温检查正常,并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方可参加考试,否则不可参加考试。
1、河北健康码非绿码,以及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和提示无法提供相关健康证明的考生,不得参加考试。
2、在隔离治疗期、集中或居家隔离观察期的新冠肺炎确证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及密切接触者和次密切接触者等涉疫风险人员,不得参加考试。
(四)考生应随时关注国内疫情权威信息,根据个人健康监测和行程情况,提前做好以下参考准备:
1、考前10天内无国(境)外旅居史;考前10天内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无密切接触史,7天内与密接无密切接触史;考前7天内无中高风险区旅居史;考前7天内无低风险区旅居史。
2、考前10天有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须到医院发热门诊进行鉴别诊断、排除新冠肺炎感染风险,需提供每场考试前48小时、24小时内2次核酸检测阴性证明(2次核酸检测证明间隔24小时以上)。考试当天,上述发热、咳嗽等症状未消失的,经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排查无疫情传播风险、研判评估可以参加考试的,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
3、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密接及次密接,已按规定完成隔离治疗、集中隔离或居家隔离医学观察、居家健康监测的考生,应当主动向考区所在地考试机构报告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7天内有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其他地区(即低风险区)、陆路边境口岸城市旅居史的考生应按考区所在地疫情防控规定及时主动报备。对7天内有低风险区旅居史人员,要纳入社区管理,进行健康检测,实施“三天两检”核酸检测措施。
(五)考生需自备医用外科口罩(按半天1支准备,禁止佩戴带有呼吸阀口罩)、消毒湿巾。
(六)提倡积极接种疫苗并按时完成全程免疫。
(七)考生在报名网站打印准考证前,应仔细阅读考试相关规定、防疫要求,并签署《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
二、考试期间
(一)考生应至少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主动配合考点进行防疫检测、身份核验和入场照相。通过体温检测区、身份验证区、隔离通道、入场照相区域、候考区等候、上卫生间等环节时,应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近距离接触交流,有序排队等候,防止拥挤聚集。
(二)考生进入考点(场)时,请自觉出示“河北健康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码、每场考试前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提交《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见附件,每场考试1份),同时按考场规则要求持纸质版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入场。
(三)除因入场照相需摘除口罩以外,考生在整个考试期间始终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
(四)所有考生从专用考试通道进出考场,避免和无关人员交流。
(五)考生在考试过程中出现发热、干咳、咽痛、乏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异常症状,应立即向监考人员报告,由考点卫生防疫专业人员进行初步诊断,视情况安排到隔离备用考场参加考试,或者立即采取隔离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进行医治。
(六)上机考试所有考生考前考后进行手消毒或全程佩戴手套进行鼠标、键盘的操作。
(七)所有送考、陪考人员及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考点。
三、考试结束
考生离场时应按工作人员指示有序离开,不得拥挤,确保人员间距。
四、特别注意
考生不得隐瞒行程、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健康情况以及伪造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如有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或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排查、隔离、送诊等情形的,将被取消考试资格;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在被取消考试资格的同时记入诚信档案;构成违法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执行防疫规定需要进行隔离医学观察或隔离治疗,无法参加考试的考生,视同放弃。
以上未尽事宜及各地、各考点组考防疫政策有进一步规定的,以当地规定为准。请广大考生务必每日关注河北省和各考区市疫情防控最新要求、河北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官网及各考区市发布的相关信息,并保持手机畅通。如有调整,以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河北省2022年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健康状况承诺书
河北省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8月11日
温馨提示: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网站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官方公布的内容为准!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