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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组织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各会计师事务所:
近日,财政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征求〈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财办会〔2022〕10号),现将有关征求意见稿转给你们征求意见。
请各市注协组织本地区会计师事务所研提修改建议,并于2022年4月20日前将修改建议书面意见反馈省注协。
联系人:省注协监管部 黄磊,联系电话:020-83063583。
附件:1.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2.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广东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2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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