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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注会《经济法》每日一练:股份有限公司临时股东大会召开条件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4/01/04 09:24:41 字体:

  单选题

  2011年1月,甲、乙、丙三位自然人共同出资设立生产塑料制品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0万元,董事会成员6人,约定分两年缴付出资,截至2011年12月31日,三位股东共依法缴付520万元,根据《公司法》规定,下列选项中,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为( )。

  A、董事人数减少了1人

  B、2011年末亏损为183万元

  C、总经理认为有必要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D、单独持有公司股份5%的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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