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接收最新考试资讯
及备考信息
人生要成沉淀,要有定力,一个人定力不够会浮躁。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了2021注会经济法易错题解析:票据保证人(四十二),并配以教师讲解。你中招了吗?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甲公司出票给乙。银行对该票据进行了承兑,张某和李某在票据上记载了“保证”字样并签章,注明各承担50%的保证责任,但是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下列说法错误的有( )。
A、甲公司为被保证人
B、银行为被保证人
C、张某和李某承担按份保证责任
D、张某和李某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正确答案】AC
【答案解析】保证人在汇票或者粘单上未记载被保证人名称的,已承兑的汇票,承兑人为被保证人;未承兑的汇票,出票人为被保证人。保证人为二人以上的,保证人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点评】本题考核的知识点是票据保证人。本题难度较高,需要充分理解法条。
相关推荐: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