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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选题:
某高新技术企业为居民企业,2015年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工资支出400万元,职工福利费支出80万元,职工教育经费40万元,假设该企业无其他纳税调整事项,2015年该企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 )万元。
A. 32
B. 34
C. 44
D. 54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职工福利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80-400×14%=24(万元)
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应按照工资、薪金的8%计算税前扣除限额,职工教育经费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40-400×8%=8(万元)
合计应调增应纳税所得额=24+8=32(万元)。
【正确率】41.02%
点评:本题考查的是三项经费的扣除问题,要熟练掌握扣除标准,并掌握高新技术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是按照工资、薪金的8%计算税前扣除限额的。
针对大家在做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在网校论坛进行题目的讨论,实在不理解的也可以到答疑板提问,最终的目的是让广大学员都能够打下一个坚实的基础,在考试的时候遇到类似的问题大家可以得分。
相关链接: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易错题宝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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