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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遥远的目标,也经不起执着的坚持。注会的学习是个漫长而艰辛的过程,呈得住艰辛,耐得住寂寞,唯有不变的坚持,才让我们一步步变成更优秀的自己。既然选择了注册会计师,就要朝着它勇敢向前,每天进步一点点,基础扎实一点点,备考也就会更容易一点点。正保会计网校为大家提供了《经济法》精选练习题,大家快来练习吧!
多选题
下列关于和解的表述中,符合企业破产法规的有( )。
A、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
B、和解申请只能由债权人一方提出
C、在和解程序中,对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
D、和解债权人未依照法律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行完毕后,仍可按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
和解申请只能由债务人一方提出,因此选项A的说法正确,选项B的说法错误;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和解程序中并没有该规定。因此选项C的说法错误;和解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和解协议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和解协议执行完毕后,可以按照和解协议规定的清偿条件行使权利,因此选项D的说法是正确的。
这道练习题做对了吗?如果做对了就接着继续练习吧!没做对的同学也不要气馁!结合答案解析理解一下题意及分析,实在还有不懂的可以在网校答疑板上留言问老师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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