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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关于合同成立与格式条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吕小沫 2019/05/09 11:43:49 字体:

经济法这个科目在注册会计师六科考试中的难度是较低的,但是这不代表它就简单了,不用学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六科的难易是相对的,千万不要轻视经济法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题多多练习哦~

注会经济法

单选题

根据合同法律制度,关于合同成立与格式条款,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

A、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B、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的,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C、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

D、对格式条款有两种以上解释的,应当作出不利于提供格式条款一方的解释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
【解析】

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合同约定的签订地与实际签字或盖章地点不符的,约定的签订地为合同签订地;合同没有约定签订地,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不在同一地点的,最后签字或盖章的地点为合同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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