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本票背书转让后丧失追索权的对象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吕小沫 2019/06/11 17:02:52 字体:

经济法这个科目在注册会计师六科考试中的难度是较低的,但是这不代表它就简单了,不用学了,注册会计师考试六科的难易是相对的,千万不要轻视经济法这一科目!一定要多多做题多多练习哦~

注会经济法

多选题

甲作为出票人出具一张本票给乙,乙又将该票据背书转让给丙,丙又背书转让给丁,丁作为持票人未按规定期限向出票人提示本票,则丧失追索权的对象有( )。

A、甲

B、乙

C、丙

D、任何人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C
【解析】

如果本票的持票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提示本票的,则丧失对出票人以外的前手的追索权,这里所指的出票以外的前手是指背书人及其保证人。

怎么样?你做对了吗?错在了哪里?是哪些知识点没有掌握好?题海战术虽然有用,但我们最好就要做到高质量的题海战术!总结错题,找到自己的不熟悉的知识点!记住它解决它,拿下注册会计师考试就不在话下!2019让我们一起拿下注会,成功上岸!

2019年注会考试正式开始!还没开始备考的小伙伴真的要抓紧了哦!网校为大家准备了超值精品班 ▎高效取证班 ▎精英孵化班 ▎VIP签约特训计划 ▎注会面授班 ▎等班型满足不同的学习需求,考试通过更有保障。马上报课学习>>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