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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法习题: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长梦千秋 2020/01/07 15:10:33 字体:

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多选题

甲有限责任公司未设董事会,股东乙为执行董事。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在公司章程无特别规定的情形下,乙可以行使的职权有( )。

A、决定公司的投资计划

B、召集股东会会议

C、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

D、决定聘任公司经理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BD
【解析】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属于董事会的职权,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属于股东会的职权,选项A错误;

(2)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属于股东会的职权,选项C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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