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后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是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又又 2020/08/10 18:06:39 字体:

注会经济法单选题

后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是

甲公司向A公司借款1000万元,以自己600万的厂房作抵押,乙公司为该笔借款提供一般保证,丙公司以自己的汽车为该笔借款提供质押。后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根据破产法律制度,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

A、甲公司为自己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抵押构成别除权 

B、乙公司为甲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保证构成别除权 

C、丙公司为甲公司的1000万元债务提供的质押构成别除权 

D、银行的1000万元债权可以全部作为别除权优先受偿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
【解析】

别除权是指对破产企业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选项B是第三人为破产人所作的保证担保,不构成别除权。选项C不是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不构成别除权。选项D银行的1000万债权中,只有甲公司的厂房抵押构成别除权,只有600万可以作为别除权优先受偿。 

任何事情,最简短的回答就是行动。2020年注册会计师备考已经开始,顺利考试就是我们的目标之一。正保会计网校已经为大家准备了注会《经济法》练习题,从现在开始,为我们的考试做好充足的准备吧!

相关链接:

【答疑周刊】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周刊汇总

【答疑精华】2020年注会《经济法》答疑板热门问答汇总

2020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