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又又 2021/02/05 10:07:29 字体:

注会经济法多选题

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赵某、钱某、孙某、李某共同出资成立一家普通合伙企业,分别占有2/5、1/5、1/5、1/5的份额,合伙协议中约定:合伙人对外转让份额或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时,应当经持有1/2以上合伙财产份额的合伙人同意。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经合伙人钱某、孙某、李某的同意,赵某可以将其全部份额转让给第三人侯某 

B、经合伙人赵某、李某的同意,孙某可以将其部分份额出质给第三人刘某  

C、钱某可以将其份额转让给李某,只需通知其他合伙人即可  

D、即使经赵某、钱某、孙某的同意,李某也不得将其财产份额出质 

查看答案解析
【答案】
AC   
【解析】

本题考核普通合伙人财产份额的转让。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普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本题合伙协议另有约定,按约定执行,因此选项A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人之间转让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因此对于内部转让,通知即可,选项C正确;根据合伙企业法律制度规定,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出质不能约定,只能按法定条件执行,因此需要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时,合伙人才能将其财产份额出质。选项B、D错误。 

既然想要享受成功带来的幸福感,就不要埋怨行动过程中的痛苦与艰难,准备注会考试也是如此。备考2021注会,早学习早准备,不打无准备之仗,为了使大家更好的达到备考的目的,正保会计网校为广大考生提供注会《经济法》练习题,快来学习吧!

相关链接:

【每周一期】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经典错题本

【建议收藏】2021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经济法》练习题精选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