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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税《财务与会计》知识点: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06.11)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5/06/11 12:44:33 字体: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如果收回后直接用于对外销售的 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计入加工物资的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银行存款或应付账款
②如果收回后再加工(应税消费品)然后再出售的 A.由受托方代交的消费税先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借方:
借: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贷:银行存款
B.最终产品出售时,按总的应交消费税计入“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的贷方: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C.最后,再补交其差额即可
③受托方受托加工或翻新改制金银首饰,交纳消费税时 借:营业税金及附加
    贷:应交税费――应交消费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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