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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原材料的基本内容
原材料是指企业库存的各种材料,包括原料及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外购半成品(外购件)、修理用件(备品备件)、包装材料、燃料等。
1.企业的原材料可以采用计划成本,也可以采用实际成本。
(1)原材料品种繁多的企业,一般可以采用计划成本进行日常核算;
(2)某些品种不多但占产品比重较大的原料或主要材料,可以单独采用实际成本核算;
(3)规模小、品种简单,采购业务不多的企业,可以全部采用实际成本进行核算。
2.采用计划成本进行原材料日常核算的,原材料计划成本所包括的内容应与其实际成本相一致,并应当尽可能地接近实际。
计划成本除有特殊情况应当及时调整外,在年度内一般不作变动。
3.企业应设置“原材料”科目核算库存的各种材料的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
(1)企业对外进行来料加工装配业务而收到的原材料、零件等,应单独设置备查簿进行登记;
(2)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商品的加工成本,直接在“委托加工物资”科目核算;
(3)企业购入的在建工程所需要的材料、机器设备等,在“工程物资”科目核算。
4.一个企业应当至少有一套有数量和金额的材料明细账。
这套明细账可以由财务会计部门登记,也可以由材料仓库的管理人员登记。在后一种情况下,财务会计部门对仓库登记的材料明细账,必须定期稽核,以保证记录正确无误。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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