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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标准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1/05 11:46:39 字体:

2015年税务师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5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标准

知识点:两类纳税人的划分及标准

(一)分类目的与标准

1.划分目的:配合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管理

2.两个标准:销售额大小、会计核算水平

(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

  生产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并兼营批发或零售  批发或零售货物  营改增应税服务
一般 年应税销售额5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80万元以上 年应税销售额500万元以上
小规模 50万元(含)以下 80万元(含)以下 500万元(含)以下

年应税销售额,是指纳税人在连续不超过12个月的经营期内累计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包括:

(1)纳税申报销售额

(2)稽查查补销售额

(3)纳税评估调整销售额

(4)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销售额

(5)免税销售额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正保会计网校提供的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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