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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甲公司与乙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甲公司委托乙公司代为加工一批属于应税消费品的原材料(非金银首饰),收回后用于继续加工应税消费品。发出原材料实际成本为620万元,支付的不含增值税的加工费为100万元,增值税额为17万元,代收代缴的消费税额为80万元。该批委托加工原材料已验收入库,其实际成本为( )万元。
A.720
B.737
C.800
D.817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5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5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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