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纳税义务时间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6/02/29 10:27:48 字体:

2016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涉税服务实务》第九章“纳税义务时间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例题2·单选题】下列关于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说法,错误的是( )。

A.广告公司签订发布广告合同,应在收到定金时发生纳税义务

B.车辆租赁公司出租车辆收到预收款时发生纳税义务

C.采取赊销方式销售货物,应在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D.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货物,应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发生纳税义务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的,以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取得索取销货凭据的当天;先开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税务师:纳税义务时间

  详细问题描述:

  选项A,广告业有一个纳税义务时间,大概意思是广告出现公布在大众面前,这是哪个税的规定?具体怎么说的?

  答疑老师回复:

  您所说的是企业所得税的规定,关于收入确认时间的规定:宣传媒介的收费。应在相关的广告或商业行为出现于公众面前时确认收入。广告的制作费,应根据制作广告的完工进度确认收入。

   祝您学习愉快!

注册税务师考试答疑精华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报名免费咨询>>
·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答疑精华汇总>>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不得转载!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