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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二章“税控收款机价款”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5年5月销售产品一批,取得含税收入163.8万元,并收取优质费11.7万元。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销售一批产品,合同规定不含税销售额为80万元,本月收取50%的货款,其余货款于下月20日收取。由于购货方本月资金紧张,经协商,甲企业本月收到的不含税货款为20万元。本期购进原材料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金额共计70万元;本月购进税控收款机一台,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价税合计金额3510元。则甲企业5月份应纳增值税税额为( )万元。
A.17
B.18.70
C.20.40
D.23.83
【正确答案】 C
【答案解析】 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进项税额不得抵扣。甲企业5月应纳增值税=(163.8+11.7)÷(1+17%)×17%+80×50%×17%-70×17%=20.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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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税控收款机价款可以全额抵扣的哦?为什么答案没有进行抵扣? 答疑老师回复: 不是的,一般纳税人购进税控收款机,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只能抵扣进项税,取得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税。 如果是初次购置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全额抵扣。 注意区分税控收款机和税控系统专用设备。 祝您学习愉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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