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码下载APP
及时接收最新考试资讯及
备考信息
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了帮助参加2016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巩固知识,提高备考效果,正保会计网校精心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相关知识点,希望对广大考生有所帮助。
知识点:共有
一、按份共有
(1)共有人内部依份额享有共有权;
(2)各共有人对共有物有分割请求权;
(3)共有人享有优先购买权;
(4)共有人可在其“份额”上设定担保物权;
(5)当共有物受到妨害时,各共有人可“单独或共同”行使物上请求权;
(6)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二、共同共有
(1)共同共有以共同关系(如家庭关系,夫妻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对共有物的处分行为,只有在全体共有人意思一致的情况下,才发生对外效力。
(3)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共有人原则上无分割请求权,也无优先购买权。
(4)共有人对外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
相关链接: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