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31 苹果版本:8.7.31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6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公司合并(3.24)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24 07:54:05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天宇公司欠中兴公司货款90万元、欠诺亚公司货款40万元。2013年9月,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达成意向,拟由华为公司兼并天宇公司。中兴公司原欠华为公司租金60万元。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  

A.华为公司兼并天宇公司后,华为公司的法人主体资格继续存在  

B.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合并后,华为公司可以向中兴公司主张债务抵销  

C.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合并时,应当分别由两公司的董事会作出合并决议  

D.天宇公司与华为公司合并时,诺亚公司可以要求天宇公司或华为公司提供履行债务的担保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相关链接:

2016年税务师考试辅导招生方案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