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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试题:破产申请(3.25)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论坛 编辑: 2016/03/25 07:46:28 字体:

税务师考试·单选题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后,管理人决定继续履行甲公司在破产申请前与乙公司签订的设备买卖合同,其中甲公司为买受人,该买卖合同约定甲公司付清全部价款之前,乙公司保留所有权。管理人将该机器设备出质,给出卖人乙公司造成损害。为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如果甲公司已经支付70%的价款,乙公司不得主张取回该机器设备  

B.如果甲公司已经支付80%的价款,乙公司不得主张取回该机器设备  

C.乙公司对甲公司出质所造成的损失应以普通债权主张清偿  

D.乙公司对甲公司出质所造成的损失应以破产费用主张清偿

以上内容是正保会计网校从论坛为大家整理的2016年税务师试题,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2016年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你准备好了吗?让我们把握住今天,利用每一天的时间,努力奋斗吧!祝您梦想成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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