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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高频考点:印花税纳税申报和审核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9/25 18:29:23 字体:

  【内容导航】

  1.印花税税目与税率

  2.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3.印花税税收优惠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单选题、多选题、简单题的常设考点。

  【高频考点】印花税纳税申报和纳税审核

  一、印花税税目与税率

类   别

税 目

税率形式

纳税人

一、合同或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 1.购销合同 购销金额0.3‰ 立合同人
2.加工承揽合同 加工或承揽收入0.5‰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 收取费用0.5‰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 承包金额0.3‰
5.财产租赁合同 租赁金额1‰
6.货物运输合同 收取的运输费用0.5‰
7.仓储保管合同 仓储保管费用1‰
8.借款合同(包括融资租赁合同) 借款金额0.05‰
9.财产保险合同 收取的保险费收入1‰
10.技术合同(技术转让合同:包括专利申请转让和非专利技术转让) 所载金额0.3‰
二、产权转移书据 11.产权转移书据(包括: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商品房销售合同、专利权转让合同) 所载金额0.5‰ 立据人
三、营业账簿 12.营业账簿(包括:记载金额的账簿和其他账簿) 记载资金的账簿,按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的合计金额0.5‰;其他账簿按件贴花5元 立账簿人
四、权利、许可证照 13.权利、许可证照(包括:房屋产权证、工商营业执照、商标注册证、专利证、土地使用证) 按件贴花5元 领受人

  二、印花税的计税依据

  重点关注以下几点:

  1.购销合同,计税依据为购销金额。

  2.加工承揽合同,计税依据为加工或承揽收入。

  (1)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与原材料金额的,加工费金额按“加工承揽合同”,原材料金额按“购销合同”计税,两项税额相加数,即为合同应贴印花;若合同中未分别记载,则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2)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原材料不计税,计税依据为加工费和辅料的合计数。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合同,计税依据为收取的费用(即勘察、设计收入)。

  4.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计税依据为承包金额,不得剔除任何费用。

  5.财产租赁合同,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即租金收入)。

  【提示】

  (1)税额不足1元的按照1元贴花。

  (2)财产租赁合同只是规定月(天)租金而不确定租期的,先定额5元贴花,结算时再按实际补贴印花。

  6.货物运输合同,计税依据为取得的运输费金额(即运费收入),不包括所运货物的金额、装卸费和保险费等。

  7.仓储保管合同,计税依据为仓储保管费用。

  8.借款合同,计税依据为借款金额(即借款本金),特殊情况应了解。

  9.财产保险合同,计税依据为支付(收取)的保险费金额,不包括所保财产的金额。

  10.技术合同,计税依据为合同所载的价款、报酬或使用费。技术开发合同研究开发经费不作为计税依据。

  11.记载资金的营业账簿,计税依据为实收资本和资本公积两项的合计金额。

  12.有些合同,在签订时无法确定计税金额,可在签订时先按定额5元贴花,以后结算时再按实际金额计税,补贴印花。

  13.商品购销活动中,采用以货换货方式进行商品交易签订的合同,应按合同所载的购、销合计金额计税贴花。

  14.施工单位将自己承包的建设项目,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所签订的分包合同,应按新的分包所载金额计算应纳税额。

  三、印花税税收优惠

  重点关注以下几项:

  1.已缴纳印花税凭证的副本或者抄本免税。但以副本或者抄本视同正本使用的,则应另贴印花。

  2.无息、贴息贷款合同免税。

  3.对农牧业保险合同免税。

  4.对公租房经营管理单位建造公租房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5.对改造安置住房经营管理单位、开发商与改造安置住房相关的印花税以及购买安置住房的个人涉及的印花税予以免征。

本文是正保会计网校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来自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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