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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考试《税法二》考点速记(10月)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9/30 14:47:09 字体:
税法二

  为了帮助参加2018年税务师考试的学员更好的复习备考,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为大家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二》的考点速记,以帮助考生们有效利用碎片时间进行税务师考点记忆。以下为10月份《税法二》科目的考点速记。

  1、企业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及股息收入有什么税收优惠,有何规定?

  企业买卖股票的差价收入,下面情况有优惠政策,此外不免。

  (一)对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包括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股权的股息、红利收入,债券的利息收入及其他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对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对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暂不征收企业所得税。

  居民企业: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只有持股满12个月以后分得的,才免税,不满12个月的,要全额并入应纳税所得额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境内非上市公司,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一律免企业所得税。如取得境外的股息红利,要按25%计算抵免限额,境外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差额部分补交所得税。

  在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取得境内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只有持股满12个月以后分得的,才免税,不满12个月的,要全额按25%交企业所得税,如果是境内非上市公司,则没有12个月的限制,一律免企业所得税。如取得境外与机构场所有联系的股息红利,要按25%计算抵免限额,境外已纳税额小于抵免限额的,差额部分补交所得税。

  境外的外国企业:来源于境内的股息红利,一律全额按10%交企业所得税。 境外的股息红利不是我国企业所得税的范围。

  2、企业所得税视同销售的判断标准是什么?所有权是否转移会计和所得税处理情形有何不同?

  判断标准为所有权是否转移。

  所有权转移时:

  (1)会计上确认收入,按销售征企业所得税,比如销售产品。

  (2)会计未确认收入时,按视同销售征企业所得税。如将资产用于市场推广、用于交际应酬、对外捐赠等。

  所有权未转移时(除将资产转移至境外以外),不视同销售,不征企业所得税,如,将本企业生产的钢材用于修建厂房等。

  3、股息收入的个人所得税免税的规定有哪些?

  从2015年9月8日起,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超过1年的,股息红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市场取得的上市公司股票,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内(含1个月)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持股期限在1个月以上至1年(含1年)的,暂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上述所得统一适用20%的税率计征个人所得税。

  4、个人担任董事职务所取得的董事费收入如何纳税?

  (1)个人担任公司董事、监事,且不在公司任职、受雇的情形,属于劳务报酬性质,按劳务报酬所得项目征税;

  (2)个人在公司(包括关联公司)任职、受雇,同时兼任董事、监事的,应将董事费、监事费与个人工资收入合并,统一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缴纳个人所得税。

  5、个人所得税按次纳税的有哪些项目?规定分别是什么?

  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是按次纳税的。

  【规定】这四项所得均实行定额或定率扣除,即:

  每次收入≤4000元:定额扣800元;

  每次收入≥4000元:定率扣20%。

  1、纳税人每次应税劳务报酬所得超过20000元,实行加成征税。

  2、稿酬所得应纳税额的计算实行减征30%。

  3、租赁过程中发生的修缮费用可以扣除,以每次800元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准予在下一次继续扣除,直到扣完为止。

  财产转让所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偶然所得,其他所得也是按次纳税的。

  【规定】财产转让应纳税所得额为财产转让的收入额-财产原值-合理费用。

  其余三项无费用扣除,以每次收入为应纳税所得额。

  6、计算抵免限额时的适用税率都是25%吗?有无特殊情况?

  一般为法定税率25%。

  以境内、境外全部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总收入、销售收入总额、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等指标申请并经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来源于境外的所得可以享受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对其来源于境外所得可以按照15%的优惠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在计算境外抵免限额时,可按照15%的优惠税率计算境内外应纳税总额。

  7、印花税中对合同性质的凭证及未兑现的合同贴花有什么规定?对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书据的如何贴花?对集团内部合同如何贴花?

  (1)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视同合同征税。

  (2)未按期兑现合同亦应贴花。

  (3)同时书立合同和开立单据的,只就合同贴花;凡不书立合同,只开立单据,以单据作为合同使用的,其使用的单据应按规定贴花。

  (4)对于企业集团内具有平等法律地位的主体之间自愿订立、明确双方购销关系、据以供货和结算、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应按规定征收印花税。对于企业集团内部执行计划使用的、不具有合同性质的凭证,不征收印花税。

  8、委托加工时提供的主料、辅助材料以及加工费,如何缴纳印花税?

  (1)对于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的加工、定做合同,凡在合同中分别记载加工费金额和原材料金额的,应分别按“加工承揽合同”和“购销合同”计算印花税,以合计税额为该合同的应纳印花税额;凡合同中未分别记载的,则应就全部金额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算应纳的印花税额;

  (2)对于由委托方提供主要材料或原料,受托方只提供辅助材料的加工合同,无论加工费和辅助材料金额是否分别记载,均以辅助材料与加工费的合计数,依照“加工承揽合同”计税贴花

  9、有免租期的房产如何缴纳房产税?

  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10、个人出租住房应如何缴纳增值税、印花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

  (1)个人出租住房应该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缴纳增值税。

  (2)对个人出租、承租住房签订的租赁合同,免征印花税。

  (3)个人出租住房,不区分用途,按租金收入的4%征收房产税。

  (4)对个人出租住房取得的所得暂减按10%的税率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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