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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税务师考试命题方向和备考建议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洪今宝 2019/04/19 10:44:24 字体:

——凛冬将至?正保会计网校将助你在2019年成为逆流而上的锦鲤

四月,一场倒春寒才刚过去。2019年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紧跟着注册会计师教材的发布和大家见面了。近几年税务师的报考人数不断创出新高,一方面是因为经济寒冬下,职场人都在不断充电学习,为自己增加筹码;另一方面我国正处在税制改革的关键时期,税法政策不断修改完善,国地税合并、社保入税、个税改革、小税种立法,这些内容关系到企业的方方面面。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2019年将深化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和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相继出台,企业对税收方面人才的需求,也促使税务师行业的不断壮大。

2019年度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公告》出台,考试大纲已经下发,距离教材正式出版还有1个月的时间,如何从大纲中找出2019年教材调整重点和考试命题方向,是所有准备参加2019年度税务师考试的同学最关心的问题,下面我们来一起看一下大纲给我们带来哪些启示:

一、大纲主要变化

大纲分五个科目分别阐述了2019年度税务师考试的学习内容。

首先,今年大纲中各科的政策法规截止日期统一为2019年度3月31日。在此之前发布的政策,不管执行日期是否是在3月31日之后,都会纳入2019年税务师的考试范围之内。例如车辆购置税法于2019年7月1日起施行、耕地占用税2019年9月1日起施行,但他们都会纳入2019年的考试范围之内。

下面分别就各科大纲的主要变化进行说明:

(一)《税法(I)》

1.调整了第二章增值税小微企业增值税优惠政策、增值税税率。

2.增加了有利于投资、消费和出口等方面增值税优惠政策。

3.对增值税发票按照类型和管理要求进行重新梳理。

4.增加了第六章车辆购置税法的内容。

(二)《税法(Ⅱ)》

1.除第二章个人所得税、第九章耕地占用税、第十章船舶吨税外,其他税种新出台的法规较少,总体修改的内容变化不大。

2.个人所得税由原来的分类征收,改革为当前的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征收模式,内容变化较多。一是税率的变化;二是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由原来的按次或按月征收,改为当前的按年计征的变化;三是扩大了扣除范围,增加了专项扣除和专项附加扣除的变化;四是增加了平时预缴和年终汇算清缴的变化。

3.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由原来的暂行条例上升为当前的耕地占用税法、船舶吨税法,相关内容有所变化,修改时也作了相应调整。

(三)《财务与会计》

1.第六章第三节中增加了“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2.第六章第四节中增加了“存货的日常控制”。

3.针对《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租赁》等准则的修订,对相关内容进行了调整。

4.对第十六章的内容进行了优化,将原六节缩减为四节。

5.第十七章增加了“现行会计与税法的主要差异”内容。

6.根据《关于修订印发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8〕15号)的规定,对财务报表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

(四)《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19年考试大纲取消了原大纲第四篇,将相关法律制度的程序法与实体法统一成一篇,各篇的内容都有增加和删减。特别是民商法律制度和刑事法律制度所在篇的内容有所调整。在民商法部分主要增加了“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等内容。在第三篇除增加“监察法律制度”的内容外,在刑法部分增加了“贿赂犯罪”的内容,在刑诉法部分删除了“证据”“死刑复核程序”“审判监督程序”的内容,增加了“刑事审判”“速裁程序”“缺席审判程序”的内容。

(五)《涉税服务实务》

本科目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注重培养应试者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以及处理各项实际业务的操作水平。

在掌握《税法(I)》和《税法(II)》的基础上,要求应试者了解税务师行业的基本制度和规则,熟悉各项涉税服务业务的具体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能够掌握税务师行业执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

本次《涉税服务实务》大纲修订对部分章节内容进行了补充和调整:

1.在第一章中增加了2018年关于涉税服务制度的规范管理和税务师事务所的相关内容

2.针对2018年进行的国地税征管体制改革,在第二章中对我国税务管理机构设置及其职能进行了修改,对部分税务登记管理事项进行了修改;

3.第三章对于涉税鉴证服务基本流程的有关内容进行了修改补充;

4.第四章中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对于税务登记有关的最新规定或者名称进行了修改和补充;

5.第九章根据税务总局和财政部联合发布的《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通知》(财税〔2018〕33号),对增值税改革的相关内容进行了补充;

6.第十章增加了2018年8月31日至2019年4月30日个人所得税法修正的有关内容;

7.第十二章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关于稳妥有序做好社会保险费征管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2018〕142号),增加了社会保险费申报代理和审核的有关内容。

二、各科目大纲提示我们的学习要点

(一)《税法(I)》

税法(I)的调整重点主要围绕增值税政策和车辆购置税。

1.增值税法。

增值税最直观的调整就是对税率的调整。2017年以来,增值税税率进行了三次调整,不管题目怎么考查,都要根据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选择正确的税率。只要注意到这个问题,税率的调整就不会影响我们的复习备考。

增值税最大的变化是最近出台的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该政策取消了不动产分期抵扣、增加了旅客运输服务的进项税额抵扣、增加了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和进项留抵税额退税政策。这些政策的出台时间是在2019年3月31日之前,属于大纲所规定的截止日之前。如果这些政策纳入税务师教材,将成为2019年的学习重点和难点。

例如2019年4月1日起,纳税人购进国内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允许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不同情形下进项税额的抵扣方法具有较大的差异,这些内容都需要我们一一区分记忆:

2019税务师命题方向及备考建议

提示

1)未取得上述合法扣税凭证的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等方面的旅客运输服务,进项税额不得抵扣。

2.车辆购置税法。

车辆购置税法的调整重点是计税依据和税收优惠。新的车辆购置税中,没有特别强调最低计税价格的内容。

1)纳税人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纳税人实际支付给销售者的全部价款,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2)纳税人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为关税完税价格加上关税和消费税;

3)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应税车辆的销售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4)纳税人以受赠、获奖或者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按照购置应税车辆时相关凭证载明的价格确定,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二)《税法(Ⅱ)》

除了新立法的小税种之外,税法(Ⅱ)的调整重点集中在个人所得税法上。2019年个人所得税法修改,综合所得税的学习难度大大增加,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的征税方法不同,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方法和税率的选择也不相同,考生可以先从下表中了解一下综合所得的学习要点:

2019税务师税法二命题趋势及备考建议_正保会计网校

(三)《财务与会计》

财务与会计是税务师五科中相对而言变化最少的科目。调整的重点集中在会计部分,增加了“套期会计”“现行会计和税法的主要差异”,根据财会〔2018〕15号,再次修订了2018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大家应对修订后的报表格式有所了解,注意新增的“研发费用”“其他收益”“资产处置收益”等项目。

同时2018年所得税申报表也刚刚修订,由于财会〔2018〕15号的影响,主表中利润总额的填报规则有所调整,这些变化要引起考生重视。

(四)《涉税服务相关法律》

2019年,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新增了“第十章 婚姻家庭与继承法律制度”“第十五章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第十六章 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第二十章 监察法律制度”四章的内容。将原“第四篇诉讼法律制度”拆分到具体实体法中,其他篇章的内容也进行了删减合并。

除了传统民商法需要作为学习重点之外,今年新增的四章同样需要重点关注。同时,涉税服务实务中增加了“第十二章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申报代理与审核”,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学习会对涉税服务实务中新增章节的学习有所帮助。

(五)《涉税服务实务》

涉税服务实务属于综合运用性学科,除了要了解上述四科的核心考点与变化内容之外。本科目特有的一些调整也要引起考生重视。“第十二章 社会保险费与非税收入申报代理与审核”主要注意客观题的考核。主观题中要重视2018年度增值税申报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的调整。近几年,涉税服务实务综合分析题都会出现报表填列问题,两套报表同时调整对2019年度涉税服务实务的学习影响重大,尤其关注增值税申报表主表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中常见业务的报表填列问题。

1.增值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5号】

修订并重新发布: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一般纳税人适用)》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本期销售情况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本期进项税额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三)》(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扣除项目明细)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废止: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不动产分期抵扣计算表)

《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2.所得税申报表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7号】(涉及16张年度申报表的修订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号】(涉及2张年度申报表的修订

2018年以来,财税部门相继发布了多项企业所得税的新政策,例如将享受一次性税前扣除优惠的企业新购进设备、器具的单位价值上限提高至500万元;将一般企业的职工教育经费税前扣除限额比例提高至工资、薪金总额的8%;将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至75%;将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亏损结转年限由5年延长至10年;以及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等。这些调整都是考试的重点,也对申报表的填列有所影响,申报表的填列根据新的税收政策,做出了相应的调整。

有些报表修订幅度较大,比如《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将弥补亏损的年限延长为10年,在表单中增加“前六年度”至“前十年度”行次,增加“弥补亏损企业类型”等列次,同时将原表单中的“以前年度亏损已弥补额——前四年度”等5列简并为“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内所得弥补”和“用本年度所得额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额——使用境外所得弥补”2列;有些报表修订幅度较小,比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优惠明细表》(A107012),由于已经取消了企业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得加计扣除限制的规定,所以将原表格进行了简单细化。

【修订内容】

1)封面、《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表单》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

3)《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填报说明

4)A105XXX——与纳税调整相关的报表

5)《企业所得税弥补亏损明细表》(A106000)

6)A107XXX——与税收优惠相关的报表

7)A108XXX——与境外税收相关的报表

三、如何备考?

从上述提炼出来的教材变化之处我们可以看出,2019年度税务师各科的调整都很大,备考难度有所提升。

学习过程中我们需要关注以下几个问题:

1.关注业务发生时间。

由于涉及到大量的政策更新2019年考试要特别注意业务发生时间,尤其针对增值税业务,增值税按月申报,2019年4月1日前后税率不同,根据业务发生时间的不同,选择不同的税收政策。

2.申报表问题。

申报表是《涉税服务实务》考试命题的重点,今年申报表的调整力度很大,纳税申报还是要作为重点内容掌握。

3.“考新”的规律未变。

上文已经提示了各科目的主要变化,税务师考试中,同样存在“考新”的规律。当年新增内容往往是考试的重点,要重点关注。

虽然2019年税务师调整非常大,但正保会计网校有非常优秀的教师和非常专业的教学团队,我们一直及时关注并更新各方面的财税知识、完善教学资料,为考生顺利备考保驾护航。成功不是偶然,优秀的人,往往也是更努力的人。大纲已至,2019年税务师辅导工作已经正式启动,新的征程,努力奋斗正当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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