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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点评:借款合同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4/05 15:19:33 字体: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

第一题:

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 )时生效。

A.合同内容确定

B.双方在合同上签字

C.贷款人提供借款

D.以上均不对

【正确答案】C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生效。

第二题:

甲公司、乙公司、丙公司协商一致,签订融资租赁合同。甲公司为承租人,由其选定丙公司生产的一套机器设备,由乙公司购买后交付给甲公司使用。在租赁期限内,由于甲公司员工王某操作不当,机器设备导致第三人损害。则对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的应当是( )。

A.甲公司

B.乙公司

C.丙公司

D.甲公司和王某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融资租赁中租赁物致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本题中,租赁物致人损害不是因质量问题所致,因此出卖人也不承担责任。王某是甲公司的员工,不是独立的责任主体。所以甲公司才是赔偿责任的主体。

点评:第一题:借款合同

本题考核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本题难度不大,考生需要掌握不同情形借款合同的生效条件。金融机构借款合同是诺成合同、要式合同。自然人借款合同是实践合同、不要式合同,合同自交付借款时生效。其他民间借贷合同(法人、其他组织等)除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者法律另有规定外,当事人可以主张成立即生效。

点评:第二题:融资租赁

本题考核融资租赁中租赁物致第三人损害的赔偿责任。考生在学习融资租赁合同时,需要区分清楚承租人和出租人各自的权利义务。承租人占有租赁物期间,租赁物造成第三人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害的,出租人不承担责任。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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