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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考试处于备考预习的黄金阶段,预习是一个非常重要的学习阶段,正确的预习方法对知识的学习起到事半功倍我效果。各位同学在学习知识点的同时要加强练习题的巩固,把知识点掌握扎实。以下是正保会计网校教学专家编写的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第十一章相关试题,帮助大家巩固学习,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债务人尚未解散,但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属于破产原因之一。这种情况下,可以依法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是( )。
A.债权人
B.债务人的债务人
C.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
D.债务人的出资人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提出破产申请的主体。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主要适用于债务人自己申请破产的情况。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主要适用于债权人申请破产的情况。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清算完毕,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的,依法负有清算责任的人应当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本题选项C具有较大的迷惑性,注意题干表述“债务人尚未解散”。所以选项A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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