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41 苹果版本:8.7.4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点评:发起人责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5/08 14:51:44 字体: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

第一题:

刘海打算设立一家贸易公司,在设立过程中,刘海以该公司名义与某物业公司签订购房合同,作为公司办公场所。同时,以公司名义在某4S店购买跑车一辆,赠与其女友姚某。两合同均未支付货款,公司设立后,两债权人均要求公司承担付款责任。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因两合同均订立在公司设立之前,因此公司不承担责任

B.对于购房合同的债务,公司需承担责任

C.对于购车合同,因发起人是为个人利益,因此公司可拒绝清偿债务

D.无论4S店对发起人订立合同是为个人利益的事由是否知情,均可要求公司承担责任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发起人责任。为了适当降低合同相对人的查证义务、加强相对人利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按照外观主义标准确定上述合同责任的承担:一是发起人为设立公司以自己名义订立的合同,原则上应当由发起人承担合同责任。如果公司成立后确认了该合同,或者公司已实际成为合同主体,而且合同相对人也要求公司承担责任,则由公司承担合同责任。二是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原则上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如果公司有证据证明发起人利用设立中公司的名义为自己的利益与相对人签订合同,并以此为由主张不承担合同责任的,则由发起人承担责任,但相对人为善意的除外。

第二题:

关于股东的表述,下列正确的是( )。

A.股东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B.股东资格可以作为遗产继承

C.非法人组织不能成为公司的股东

D.外国自然人不能成为我国公司的股东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股东的概念与特征。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所以选项A错误。股东资格取得方式之一是继受取得,继受取得中包括继承取得。所以选项B正确。股东可以是自然人,可以是法人,可以是非法人组织,还可以是国家,当国家作为股东时需明确代表国家行使股东权的具体组织,例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因此,法律没有对股东的形式和国籍进行限制。所以选项C、D错误。

点评:第一题:发起人责任

本题考核发起人责任。本题难度不大,但是考生需要明确区分发起人在设立公司的过程中,以不同的名义订立合同,原则上承担责任的主体不同。发起人在公司设立阶段以设立中公司名义订立合同,原则上应当由成立后的公司承担责任。

点评:第二题:股东的概念与特征

本题考核股东的概念与特征。本题是公司法中比较基础的知识点,但是考生的错误率比较高。大家在复习时一定要注重基础知识的把握,不能心存侥幸,要全面复习。法律对股东并无行为能力的要求,所以理论上股东可以是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当限制行为能力人或无行为能力人作为股东时,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其行使股东权利。  

注:以上习题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免费在线测试”栏目,网校老师针对学员每日提交的测试结果挑选出有代表性的错题进行点评。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

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精选汇总

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