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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税务师考试也是这样积累的过程,只有不断地去积累专业知识才能取得最后的成功。以下是网校根据2016年税务师教材整理的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科目知识点,祝大家备考愉快!
知识点:物的分类
1.动产与不动产
动产 | 如:电脑、手机、汽车 | 一般以实际交付为要件 | 管辖不受限制 |
不动产 | 如:土地、房屋 | 登记为要件 | 纠纷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 |
2.流通物、限制流通物、禁止流通物
流通物 | 允许自由流通的物。 如:衣服、电视机等大多数 |
限制流通物 | 如:黄金、白银、外币、麻醉药、毒品等 |
禁止流通物 | 如:国家专有物资、土地、矿藏、水流、淫秽物品 |
3.特定物与种类物
分类 | 特定物 | 种类物 |
示例 | XX字画、房屋 | 同种粮食 |
合同 | 有些只能是特定物,如租赁合同、使用借贷合同 | 有些只能是种类物,如金钱借贷合同 |
所有权转移时间 | 物的交付or法律规定or当事人的约定 | 以物的交付时间 |
灭失后 | 可免除实际交付原物,过错者承担损失 | 应交付同等种类物 |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各章节知识点汇总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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