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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点评:刑罚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8/15 14:05:46 字体:

2017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专家点评

  单选题

根据《刑法》,下列有关刑罚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管制的期限为6个月以上2年以下

B.主刑和附加刑都可以独立适用

C.对于故意杀人的犯罪分子,应当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D.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刑罚。管制的期限为3个月以上2年以下。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所以选项A错误。应当附加适用剥夺政治权利的情形包括:(1)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分子;(2)被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所以选项C错误。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所以选项D错误。

点评:刑罚

本题考核刑罚。本题难度一般,考生需要掌握刑罚种类的适用。主刑和附加刑都可以独立适用。主刑包括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五种。主刑只能独立适用,不能附加适用。附加刑,又称从刑,是补充主刑适用的刑罚方法,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三种。附加刑既可以独立适用,也可以附加适用。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相关链接:2017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精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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