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周年

财税实务 高薪就业 学历教育
APP下载
APP下载新用户扫码下载
立享专属优惠

安卓版本:8.7.50 苹果版本:8.7.50

开发者: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应用涉及权限:查看权限>

APP隐私政策:查看政策>

HD版本上线:点击下载>

税务师《涉税服务法律》答疑精华: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区别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6/09 14:48:26 字体:

2017年税务师备考正当时,很多考生在备考过程中都会遇到各种“疑难杂症”,有时甚至会心灰意冷,不过请不要着急,网校的备考利器答疑板来帮你。针对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所报课程的答疑板提交,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为帮助广大考生解决备考中的难题,特搜集整理了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科目答疑精华分享给大家!

问题:事实行为和法律行为的区别?

回复:

法律行为是自然人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比如买卖合同、赠与合同、互易合同、遗赠这些行为。????????

事实行为,是指行为人不具有设立、变更或消灭民事法律关系的意图,但依照法律的规定能引起民事法律后果的行为。包括继承、法院判决、强制执行、公用征收、没收、罚款、添附、拾得遗失物、发现隐藏物、时效取得、善意取得等。   

时间是让人猝不及防的东西,总是在偷偷地走着,为了帮助考生备考,正保会计网校2017年税务师考试网上辅导全面招生!各辅导班次专为考生精心设计,提供免费试听、笔记、答疑等服务,各位考生可根据自身的学习情况,自由选择适合自己的辅导班次。

注:本文为正保会计网校原创,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正保会计网校2017税务师考试辅导课程详情>>

2017年税务师考试报考、报班、备考疑问免费咨询专区>>

回到顶部
折叠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0 - www.fawtography.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北京正保会计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京B2-20200959 京ICP备20012371号-7 出版物经营许可证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4445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