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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报名已结束,税务师备考模式正式开启,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知识点:税收征收程序
1.税款征收:
(1)应纳税额核定制度:依法核定。
(2)欠税管理制度:滞纳之日起至缴纳日止按日征收欠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税款的退还和追征制度
制度 | 适用情况 | 具体规则 |
退还 | 正常情况下多缴 技术原因的多征 计算错误的多缴 |
应退金额:多缴税款+利息 有欠税:先抵顶欠税和滞纳金 无欠税:可按纳税人要求留抵下期应纳税款 |
追征 | 税务机关责任 | 追征期:3年 追征金额:税款 |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责任 | 追征期:一般为3年,特殊为5年,偷税、抗税、骗税的为无限期 追征金额:税款+滞纳金 |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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