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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知识点:税收课税对象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6/27 14:48:34 字体:

2017年税务师报名已结束,税务师备考模式正式开启,为了帮助广大考生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税法一》科目知识点,供大家参考学习。

2017年税务师《税法一》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税收课税对象

税法一

总结:

1.课税对象是质;计税依据是量。

2.从价税课税对象计税依据一致,从量税不一致。

3.直接税课税对象税源一致;间接税不一致。

注:本文内容来自正保会计网校老师讲义,转载请注明来源·正保会计网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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