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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注册税务师备考已经开始,为帮助考生们高效备考,正保会计网校特从答疑板中精选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为大家找到解决的方法,以下是学员关于《税法一》第四章“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提出的相关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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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问题描述: 在关于计算组成计税价格时,什么时候使用成本利润率有点晕了。 答疑老师回复: 如果是受托方提供原材料同时提供应税消费品的加工劳务,这个属于假委托加工,相当于是受托方销售自制的应税消费品,组价计算消费税时需要考虑成本利润率;如果是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受托方提供应税消费品的加工劳务,这个属于真委托加工,受托方组价计算代收代缴的消费税时不需要考虑成本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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