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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行政复议参加人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8/07/04 16:38:41 字体:

2018年税务师考试备考已经拉开序幕,而备考税务师需要长久的付出和努力,通过日积月累才能有所突破。正保会计网校“每日一练”栏目根据税务师考试题型,精心设计了2018年税务师考试练习题,其中的易错题更是考生们容易丢分的地方,为此正保会计网校特将易错题进行整理,并列出考查点及答案解析,以便帮助大家更高效地备考2018年税务师考试!

2018年税务师《税法一》易错题点评

单选题:

甲取得了县房产局颁发的扩大原地基和建筑面积的建房许可证,阻碍了邻居乙的正常通行,乙与甲协商未果,向市房产局申请行政复议。根据《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乙可以委托2名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

B.市房产局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C.若复议过程中第三人甲不参加行政复议,不影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D.需要现场勘验的,现场勘验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终止、行政复议和解。本案中市房产局“可以”(而非“应当”)通知甲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应试指南P90)

【点评】本题考核行政复议参加人。行政复议中的第三人参加复议程序有两种方式,一是自己申请参加,二是通知参加。注意复议机关是可以通知,而不是应当通知,复议机关是否裁量权的。

相关链接:2018年税务师考试《涉税服务相关法律》易错题精选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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