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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点:医疗机构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
1.个人因在医疗机构(包括营利性医疗机构和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任职而取得的所得,应按照“ 工资、薪金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2.医生或其他个人承包、承租经营医疗机构,经营成果归承包人所有的,应按照“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3.个人投资或个人合伙投资开设医院(诊所)而取得的收入,按照“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税项目计征个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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