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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税务师《税法二》预习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概述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 2017/02/08 14:40:55 字体:

人生没有白走的路,每一步都算数,你用尽努力备考税务师考试也一样,你渴望的一定不是平凡之路。2017年税务师考试已经拉开序幕,目前为预习阶段,学员可根据正保会计网校制定的预习计划表安排学习进度。为帮助大家高效备考,网校整理了税务师考试税法二个人所得税知识点,2017税务师加油!

2017年税务师考试《税法二》预习知识点

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概述

1、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征税对象所征收的一种税。

2、世界各国的个人所得税制大体分为三种类型:分类所得税制、综合所得税制和混合所得税制。

3、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采用的是分类所得税制,即将个人取得的各种所得划分为11类,分别适用不同的费用减除规定、税率和计税方法。

4、超额累进税率与比例税率并用

(1)分类所得税制一般采用比例税率,综合所得税制通常采用超额累进税率。

(2)比例税率计算简便,便于实行源泉扣缴;

(3)超额累进税率可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体现公平。

注:本文原创于正保会计网校(//www.fawtography.com),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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