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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销税务登记管理规程
【考频分析】
考频:★★
复习程度:理解掌握本考点。本考点属于单、多选题的常设考点,在历年考试中都出现过选择题。
【高频考点】注销税务登记
(1)已实行“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模式的企业办理注销税务登记,须先向国税、地税任何一方税务主管机关提出清税申报,填写《清税申报表》——受理机关向纳税人出具《清税证明》,并将信息共享到交换平台;
(2)未换发“五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企业
一般情况下——先税务,后工商
特殊——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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