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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税务师《涉税服务相关法律》答疑:占有的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0/07/15 16:18:37 字体:

在备考2020年税务师的路上,总有磕磕绊绊,遇到这样或那样问题,遇到这种情况,不要着急,网校的答疑板要闪亮登场了。针对学员在学习中的问题,网校答疑老师会给出有针对性的解答,答你所问,重要的是还不限次数。下面是整理出的答疑精华:

【试题内容】

甲拾到一部手机后将该手机交给好友乙保管,丙趁乙不备将手机偷走,并以1000元价格卖于丁。对此,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甲属于间接占有

B.乙属于自主占有

C.丙属于他主占有

D.丁属于有权占有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本题考核占有的分类。这里乙是代甲保管,属于他主占有。丙窃取手机并出售,属于自主占有。丁购买的是赃物,属于无权占有。

【提问内容】

E为什么错了,是因为不能说是判决中止诉讼吗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丙偷走手机,此时是直接占有;而且丙是以“手机偷来了,就是自己的”这个意思占有,是自主占有。

恶意占有,指占有人明知无占有的权源,或对是否有权源虽怀疑而仍为占有。

自主占有指以据为己有的意思而占有。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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