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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备考税务师的时候,要拒绝玻璃心。一段时间后发现并未达到自己的学习目标,或学习过程中困难重重的时候,不考虑排除万难,而是退缩,这种玻璃心要不得,心中要有一个信念:开始了,就要一直走到最后,一直到走出考场。
但话说回来,学习过程中遇到难题不可避免,网校答疑板不限次数专业答疑服务,可以帮助大家排除学习路上的障碍。
提问内容:
老师请问什么时候算消费税要进行组价,有些题要除以1?消费税率,有些又不用,这道题第一那个增值税也没说是含税还是不含税,是不是应该做价税分离,第二,为什么没用不含税价/1?消费税率*消费税算消费税额呢?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一、参考消费税组价总结:
1.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纳税。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3.进口的应税消费品
(1)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比例税率)
(2)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进口数量×消费税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二、题目中已经说了,上述收入均不含增值税,所以不用换算。
已经是不含税金额了,所以计算消费税时不用换算了,乘以税率计算即可,组价才会涉及到除以1-消费税税率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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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是慢慢进步的过程,我们不仅要有积极的学习态度,正确的学习方式更有助于我们迎战税务师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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