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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答疑精华:金融负债重分类

来源: 正保会计网校 编辑:春分 2021/01/14 10:09:11 字体:

2021年税务师备考开始,在前进过程中总有障碍物,正保会计网校答疑专家将一路陪你扫清障碍,您有任何疑问,都可以提出来,专业的答疑老师为您解答、指导,助你成功备考!

网校答疑精华:

  试题内容:

下列关于将金融负债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会计处理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在重分类日,应按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确认其他权益工具的入账价值

B.在重分类日,应按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投资收益

C.在重分类日,应按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金融负债账面价值的差额按比例计入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D.在重分类日,应按工具的公允价值确定其他权益工具的入账价值,公允价值与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应计入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正确答案】A

【答案解析】将金融负债重分类为其他权益工具的,应在重分类日按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借记“应付债券”等科目,贷记“其他权益工具”科目。

提问内容:

金融负债重分类的知识点在陈楠老师的基础班中哪一章有提到

答疑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金融负债之间的重分类,陈楠老师没有讲解。

该题是权益工具与金融负债的重分类,在第十五章第03讲 金融负债权益工具划分的特殊考虑及其他权益工具的处理

(四)发行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由于发行的金融工具原合同条款约定的条件或事项随着时间的推移或经济环境的改变而发生变化,可能会导致已发行金融工具(含特殊金融工具)的重分类。

1.发行方原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自不再被分类为权益工具之日起,发行方应当将其重分类为金融负债,以重分类日该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重分类日权益工具的账面价值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确认为权益。

借: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账面价值)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倒挤差额)

  贷: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利息调整)

如果资本公积不够冲减时,应依次冲减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发行方以重分类日计算的实际利率作为应付债券后续计量利息调整等的基础。

2.发行方原分类为金融负债的金融工具,自不再被分类为金融负债之日起,发行方应当将其重分类为权益工具,以重分类日金融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

借:应付债券——优先股、永续债等(面值)

      ——优先股、永续债等(利息调整)

  贷:其他权益工具——优先股、永续债等

继续提问:

金融负债不是不能重分类吗?

答疑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所有的金融负债不能重分类指的是金融负债之间不可以重分类,就是负债与负债之间不可以重分类;但是可以与资产、权益工具之间重分类。

金融负债一般是发行债券,譬如短期融资券一般发行期是一年以内,而应付债券发行期一般是超过一年,它们之间重分类,容易混乱,所以准则规定不允许重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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