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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师考试是一场持久战,备考过程中总会产生一些疑惑。为了帮助大家备考税务师一路畅通,正保会计网校特从课程答疑板中精选了税务师学员普遍出现的问题,并给出详细答疑。以下是关于《涉税服务实务》中“所得税视同销售”提出的问题及解答,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试题内容】
企业将外购的货物用于对外捐赠,则以下的会计分录中,正确的是( )。
A.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B.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C.借:营业外支出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D.借:营业外支出
贷: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正确答案】B
【答案解析】企业将外购的货物对外捐赠,应视同销售计征增值税销项税额,但会计上不确认收入、成本。
【提问内容】
老师,所得税视同销售是所有权属是否转移加个除转移境外,增值税视同销售8+3项,那会计上什么时候确认收入,有哪些需要特记呢?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会计上:
1、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
2、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分期收款销售商品的处理:合同或协议价款的收取采用递延方式,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通常为合同或协议价款的现值)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与其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应当在合同或协议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冲减财务费用)。
3、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在发出货物确认收入
4、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在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确认收入。
5、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收取款项且货物的相关风险和报酬已发生转移时确认收入。
7、提货交款方式销售货物,会计上在收到款项时确认收入。
【继续提问】
税法上 所得税和增值税确认收入实现的义务时间有和异同?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所得税上:
1、赊销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以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确认纳税义务
2、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按照合同的约定分期确认收入
3、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销售商品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
4、委托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代销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在收到代销清单时确认收入
6、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收到销货款或索取销货款凭证的当天
7、提货交款方式销售货物,企业所得税上:在发出商品收取款项时确认收入
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一)一般规定
1.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2.纳税人进口货物,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3.增值税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当天。
(二)具体规定
纳税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按销售结算方式的不同,具体分为:
1.采取直接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不论货物是否发出,均为收到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发出货物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
4.采取预收货款方式销售货物,为货物发出的当天,但生产销售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货物,为收到预收款或者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
5.委托其他纳税人代销货物,为收到代销单位的代销清单或者收到全部或者部分货款的当天。未收到代销清单及货款的,为发出代销货物满180天的当天。
6.销售应税劳务,为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的凭据的当天。
7.纳税人发生本《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三)项至第(八)项所列视同销售货物行为,为货物移送的当天。
【继续提问】
老师,分期收款会计上收入的确认不是按合同给定吗?这一题答案E为什么对?梦想成真应试指南167页多项选择题第6题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
企业销售商品,采取分期收款的方式,如果延期收取的货款具有融资性质,其实质是企业向购货方提供信贷时,企业应当按照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确定收入金额,在发出商品时确认收入、分期摊销财务费用。
【继续提问】
3.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无书面合同的或者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的,为货物发出的当天。那这一规定是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会计上做收入分录是在发出商品时做对吗?
【老师回复】
亲爱的学员,您好!很高兴能为您提供帮助,您的问题答复如下:是的。
【继续提问】
因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不同,会计上财务报表收入和增值税申报收入可以不一致吗?
【老师回复】
是可以不一样的,有增值税和会计的差异,不一样是很正常的。
注:以上答疑精华来源于正保会计网校答疑板,版权属正保会计网校所有,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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